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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0/6/24 12:21:59 点击次数:17221
读者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、污损和撕页,应购买同样版本图书赔偿,并交纳加工费用2元。
如无法购得原版图书时,按以下规定赔偿:
(1)普通中外文图书的赔偿起点标准:
1987年12月31日前出版的为原价的10倍以上;
1988年1月1日后至1993年12月31日前出版的为原价的5倍;
1994年1月1日后至1999年12月31日前出版的为原价的4倍;
2000年1月1日后出版的为原价的2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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